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
英文名稱為Heilongjiang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是由黑龍江省管理科學工作者及黑龍江省高等院校與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本着“百花齊放、百家争鳴”的方針,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态度和優良作風,倡導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廣大管理科學工作者,促進管理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産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和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教育、科技、社會和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方針與政策;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優秀管理人員評選等活動;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理論研讨和經驗、信息交流等活動;
(二)舉辦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管理知識培訓班,邀請國内外企業管理專家、學者講學,組織考察活動,以促進管理人員總體素質的提高;
(三)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提高會員學術水平,促進管理科學的發展和應用,開展同國外學術團體和科學工作者的友好交往活動;
(四)編輯出版學術和科技書刊、資料,為社會各界提供相關信息;提供科技項目論證、評估、咨詢、鑒定等服務;
(五)反映會員和管理工作者的意見和呼聲,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為會員和社會企事業單位提供管理、科技、信息等咨詢服務;
(六)組織評選和獎勵優秀的學術論文、學術著作活動,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管理人才;
(七)承擔業務主管單位、挂靠單位及企事業單位委托學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學科領域内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讨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團體會員可有一定數量的代表參加);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參加本會活動時,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産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财務報告;
(四)讨論并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規劃;
(五)審議代表的提案;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二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理事人數不能超過會員人數的30%。理事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财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産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能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十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一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内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任職年齡一般應在60歲以下;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
第二十七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組織領導本會的重大活動。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産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社會及個人的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内開展活動及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财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确和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産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财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财政部門的監督。資産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将有關情況以适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财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内,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财産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财産,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23年5月3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