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正确的評獎導向,充分引領和發揮我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科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和促進更多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更好地為繁榮發展社會科學事業,推動龍江全面振興,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服務。
二、評獎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學術質量、社會影響、實際效果為評價标準,加大對一線社科理論工作者、中青年人才、特色學科扶持的力度,注重推出在基礎理論上有創新價值、在解決實際問題上有應用價值,對促進龍江全面振興發展,推動建設現代化新龍江有重要貢獻的優秀成果。
三、成果申報
1.成果申報時間:5月7日—5月31日。
2.申報成果的時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時間為準)之間的科研成果。在此時限内,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内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國内公開出版的社會科學成果和未公開出版但已被決策機構或實際部門采納并取得明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應用研究成果,均可申報。從未申報評獎的作者,其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間的成果也可申報。
3.申報方式:各常務理事、理事、會員可向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申報成果。
4.成果受理單位的任務: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為牽頭單位接受成果申報,進行資格審查,按照《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紀律若幹規定》第六條規定對成果的《申報表》填寫情況、申報材料等進行逐一審查,并負責對不符要求的成果進行修正,将申報成果信息錄入網絡評審系統。
5.申報者應向成果受理單位交納申報費,無論申報成果評上與否,所交申報費不予退還。申報費的标準為每項成果200元。接受成果申報的各省級社團留用100元作為評獎工作經費,100元由所在初評組牽頭單位作為評審費。
四、評獎步驟
(一)學科初評
1. 學科初評時間:6月8日—6月29日。
2.初評評審組的組建。本屆共設55個初評組。市(地)、高校社科聯初評組由主席主持,省級社團初評組由牽頭單位的召集人主持。
初評評審組由各學科有建樹、有經驗、有公心的專家組成,評委7—15人,其中組長1人,副組長1—2人,由初評評審組民主推選。各初評組将評委組成情況和初評時間安排報省評獎辦,經省評獎辦審核後,按統一要求評審。
3.初評評審組的任務。初評需嚴格按照評審要求,依據成果的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參照《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量化評分規則》,将成果按類别和初評總分進行排序制表,初評結束後,将成果全部材料上報省評獎辦。上報材料截止時間為7月6日17時。
(二)複評和終評
1.7月份進行成果複審。省評獎辦對初評組報送的成果材料進行複審,對成果的社會價值及反響量化分按照評分規則進行複核。
2.8月份進行分類複評和總審終評。複評及終評采取異地評審,評審組由接受委托的外省有關部門遴選具有正高級職稱,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處事公平公正,恪守學術道德的省外社會科學專家學者組成。評審組對入選成果按專著、編譯著、論文、研究報告四類進行評審。按設獎數額要求,經審讀、打分、評議、投票等程序,評選各等次成果。
3.對評選出的成果進行政治審查。
(三)結果公示
9月,終評結果經省評委會審定後向社會公示。公示期内如對獲獎成果有異議的,可根據《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辦法實施細則》,具名向省評獎辦提出申訴或投訴。省評獎辦核實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評委會審定,确定最終結果。
(四)表彰獎勵
對獲得省社科獎的成果,按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表彰獎勵,以省評委會名義向作者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五、紀律要求
評獎工作須嚴格按照《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紀律若幹規定》進行。
評審組織者應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認真履行組織、協調、管理職責,确保工作公信力,防範廉政風險;評審專家應恪守學術道德,堅持政治導向,客觀、獨立、公平、公正地對成果作出評價、評議;成果申報者應依法依規參與評審活動,遵守學術規範、學術道德,如實提供全面、有效、真實的材料,确保申報工作公平公正。評獎工作紀律監督組對評審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附件:申報全部材料.rar
材料受理:黑龍江省管理學學會秘書處
電 話:0451-82519205張老師13796604124萬老師15604680003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号
77779193永利31号樓301室